集團要聞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和《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保[2019]160號)的相關規定,臨邑東方重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德州市臨邑縣組織召開了山東德州臨邑東方重能48兆瓦分散式風電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會議,驗收結論為合格?,F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聯系人:高奎
臨邑東方重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山東德州臨邑東方重能48兆瓦分散式風電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